反應釜的廣義理解即有物理或化學反應的
不銹鋼容器,根據不同的工藝條件需求進行容器的結構設計與參數配置,設計條件、過程、檢驗及制造、驗收需依據相關技術標準,以實現工藝要求的加熱、蒸發、冷卻及低高速的混配反應功能。壓力容器必須遵循GB150的標準,常壓容器必須遵循NB/T47003.1-2009的標準。隨之 反應過程中的壓力要求對容器的設計要求也不盡相同。生產必須嚴格按照相應的標準加工、檢測并試運行。
不銹鋼反應釜 根據不同的生產工藝、操作條件等不盡相同,反應釜的設計結構及參數不同,即反應釜的結構樣式不同,屬于非標的容器設備。
反應釜是綜合反應容器,根據反應條件對反應釜結構功能及配置附件的設計。從開始的進料-反應-出料均能夠以較高的自動化程度完成預先設定好的反應步驟,對反應過程中的溫度、壓力、力學控制(攪拌、鼓風等)、反應物/產物濃度等重要參數進行嚴格的調控。其結構一般由釜體、傳動裝置、攪拌裝置、加熱裝置、冷卻裝置、密封裝置組成。相應配套的輔助設備:分餾柱、冷凝器、分水器、收集罐、過濾器等。
反應釜材質一般有碳錳鋼、不銹鋼、鋯、鎳基(哈氏、蒙乃爾)合金及其它復合材料。反應釜可采用SUS304、SUS316L等不銹鋼材料制造。攪拌器有錨式、框式、槳式、渦輪式,刮板式,組合式,轉動機構可采用擺線針輪減速機、無級變速減速機或變頻調速等,可滿足各種物料的特殊反應要求。密封裝置可采用機械密封、填料密封等密封結構。加熱、冷卻可采用夾套、半管、盤管、米勒板等結構,加熱方式有:蒸汽、電加熱、導熱油,以滿足耐酸、耐高溫、耐磨損、抗腐蝕等不同工作環境的工藝需要。而且可根據用戶工藝要求進行設計、制造。
壓力容器(yā lì róng qì),英文:pressure vessel,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,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。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,我國《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》中根據工作壓力、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。
并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、制造過程,以及檢驗項目、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。壓力容器已實施
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,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。應該按照最新TSG21-2016《
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中劃分,先按介質劃分為第一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,然后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,Ⅱ類,Ⅲ類,老容規的所謂第一類、第二類、第三類已經不適用了。
壓力容器是一種能夠承受壓力的密閉容器。壓力容器的用途極為廣泛,它在工業、民用、軍工等許多部門以及科學研究的許多領域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。其中以在
化學工業與
石油化學工業中用最多,僅在石油化學工業中應用的壓力容器就占全部壓力容器總數的50 %左右。壓力容器在化工與石油化工領域,主要用于傳熱、傳質、反應等工藝過程,以及貯存、運輸有壓力的氣體或液化氣體;在其他工業與民用領域亦有廣泛的應用,如
空氣壓縮機。各類專用壓縮機及
制冷壓縮機的輔機(冷卻器、緩沖器、
油水分離器、
貯氣罐、
蒸發器、液體冷卻劑貯罐等)均屬壓力容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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